English

校方与学生签定《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1998-09-23 来源:光明日报 朱晓华 我有话说
南京大学的新鲜事:

校方与学生签定《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朱晓华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年级学生富耀昕与校学工处处长张遐道近日在一份特殊的协议书上郑重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位北京姑娘幸运地成为南大1000多名新生中的“第一签约人”。

这份《南京大学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共6章35条,它第一次用条文形式具体规定了学校与学生的责任划分和管理措施。这是南大探索学生管理和培养新路的成果之一。过去,大学校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有些学生或放纵自己,虚度光阴;或违法违纪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或因心理障碍导致自伤。凡此种种,对学校、家庭及自身都造成重大伤害。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长期以来,南大一直致力于对管理体制的探索,并成立了有关课题组。在经过两年多的论证后,一份比较全面、规范的《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办议书》出台了。

南大校领导对此协议书十分重视。党委副书记闵春发在签字仪式上说,签定这份协议书有助于培养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新时代大学生,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成人意识;有助于改进学生工作体系,提高管理效率;有助于促进和形成校、生双方的相互鼓励、相互支持,真正发挥自身的教育主体作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